我市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全部达10万元以上

2023年01月12日 要闻 文章字数:382 文章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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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李小伟)我市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下足功夫,多点发力,持续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2021年,全市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在全省率先实现“清零”。2022年11月底,全市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10万元以上。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十二条措施》等政策,累计投入扶持资金25亿元,从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全方位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镇村结合自身资源禀赋,示范推广联村共建型、村企合作型、村集体领办专业合作社型、资产租赁经营型、集约土地发展型5种典型模式,全市涌现出了一批典型案例和村集体经济示范村,2022年共命名市级集体经济示范村30个。同时,积极践行“两山”理念,搭建市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联合县区“两山资源公司”构建生态资源联合体,加快推进集体资产盘活利用,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