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非法狩猎 刑事民事都担责

2023年01月19日 法治 文章字数:411 文章浏览数:

  本报讯(通讯员 程开富)近日,镇巴县检察院对张某某非法狩猎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犯非法狩猎罪判处张某某管制六个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在法院审理期间调解结案,检察机关的两项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张某某已履行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生态资源损失费3160元。
  2021年8月,张某某在网上购买电猫狩猎工具,安装在其自留山内,先后打死麂子、狗獾、野猪等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被自已食用或出售。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张某某的行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未办有狩猎证,在禁猎期、禁猎区并使用禁用的工具狩猎,属非法狩猎,同时还有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遂在追究张某某刑事责任的同时,一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主张其赔偿公益损害。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使违法者受到刑事、民事的双重追责,最大限度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公共利益。鉴于张某某悔过态度较好,积极履行了民事责任,法院对刑事部分给予了从轻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