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五步工作法”高质量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2023年02月01日 党建 文章字数:1022 文章浏览数:
  本报讯(通讯员 孟小英)近年来,南郑区委巡察办不断创新方法举措,通过“五步”工作法高质量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制定方案。制定印发了《南郑区委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承担整改日常监督的方式、重点和责任。集中整改期间,纪委监委、组织部采取调阅有关资料、实地调研督导、进行约谈提醒、督促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强化整改日常监督。集中整改期结束后,巡察办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按要求向党内通报、社会公开整改情况,接受党员干部职工和群众监督。
  开好“两会”。一是巡察反馈会。会上,巡察组长反馈问题,被巡察党组织书面签收巡察反馈材料,全面认领巡察反馈意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提出整改要求,压实整改责任,切实解决“谁来整改”“整改什么”和“怎么整改”的问题。二是整改情况评估会。3个月的集中整改期结束后,由巡察办牵头,整合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巡察组共同参与,按评估方案要求,实行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评价各占20%、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评价占20%、检查评估组“现场评估”占40%的百分制加权综合评价方式,为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划出档次。对整改不到位问题下发督办函,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采取“三种”方式。检查评估组通过“听、查、谈”检查了解问题整改情况,“听”取被巡察单位整改责任落实情况、推动整改工作情况、整改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等工作汇报;“查”阅制度规定、相关文件、各类台账、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记录、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等;“谈”即通过与被评估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和服务对象进行个别谈话、民主测评,了解整改成效。
  建立“四方”会审机制。落实巡察整改报告四方会审机制,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必须组织召开班子会议专题讨论审议整改报告并签字把关,再按程序分别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有关巡察组和巡察办共同审核把关,做到原因分析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落实“五方”责任。即:检查评估组验收责任、被巡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部门的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纪检监察部门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日常监督责任,通过齐抓共管凝聚起巡察整改监督合力,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同时,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健全完善各类监管制度292项,推动了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一大批群众所思所盼所急的焦点难点问题得到逐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