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3年05月13日 综合·广告 文章字数:444 文章浏览数:

   城固县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位于城固县文化路与白云路十字东北角国有土地两宗,面积分别为宗地一:5941.20平方米,宗地二:335.8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商业、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商业40年,使用权终止日期:2061年10月21日;住宅70年,使用权终止日期:2091年10月21日,现将四至界限公告如下:
  宗地一:
  北:至J1—J11以界址点连线为界,邻本单位用地;
  东:至J11—J14以界址点连线为界,邻村民住宅;J14—J45以界址点连线为界,邻本单位用地;
  南:至J45—J47以界址点连线为界,邻文化路;
  西:至J47—J1以界址点连线为界,邻白云路。
  宗地二:
  北:至J1—J2以界址点连线为界,邻本单位用地;
  东:至J2—J3以界址点连线为界,邻村民住宅;
  南:至J3—J4以界址点连线为界,邻文化路;
  西:至J4—J1以界址点连线为界,邻本单位用地。
  若有土地权属及四址界限争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城固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联系申请复查,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我中心将准予登记发证。
  地址:城固县燎原路中段
  电话:0916—7210989
  

城固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