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2022年生态环境质量公告

2023年06月02日 专版 文章字数:3688 文章浏览数:
  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
  1.优良天数。市中心城区优良天数324天,同比增加20天;各县区优良天数310-364天,汉台、南郑、洋县、经开区、镇巴、城固、宁强、留坝、佛坪优良天数同比有所增加。
  2.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62,同比改善6.7%。环境空气质量前3位为留坝、佛坪和镇巴,除佛坪、略阳外其余县区同比均改善,改善幅度前3位为南郑、经开区和汉台。
  3.主要污染物浓度。
  (1)可吸入颗粒物(PM10)。市中心城区年均浓度56微克/立方米,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各县区年均浓度28-56微克/立方米,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宁强、西乡、南郑、汉台、经开区、城固、勉县同比下降。
  (2)细颗粒物(PM2.5)。市中心城区年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各县区年均浓度16-34微克/立方米,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南郑、宁强、经开区、汉台、镇巴、勉县、略阳、西乡同比下降。
  (3)其余四项污染物。市中心城区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4.4%;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3%;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1.5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臭氧(O3)平均浓度1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2%。
  (4)自然降尘。市中心城区、南郑、城固、洋县、西乡、勉县、略阳、镇巴自然降尘量2.38-4.17吨/平方公里·月,均符合省控标准(18吨/平方公里·月),平均自然降尘量3.34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3.7%。
  (5)降水酸度。市中心城区和南郑、城固、洋县、西乡等共采集有效降水样品389份,未检出酸雨。
  (二)水环境质量
  1.地表水环境质量。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监测的64个断面(点位)均为Ⅰ-Ⅲ类水质,其中,Ⅰ类水质断面占10.9%,Ⅱ类水质断面占86.0%,Ⅲ类水质断面占3.1%。同比,各断面水质无明显变化。
  2.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城市水环境质量现状排名居全省第2。县区水环境质量现状前3位为宁强、镇巴和西乡;同比,改善前3位为汉台、勉县、洋县。
  3.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所测项目水质均达标,达标率100%。
  (三)声环境质量。留坝、镇巴、佛坪和洋县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城固、市中心城区、勉县、宁强、西乡、略阳为“较好”;城固、留坝、佛坪、镇巴、西乡、洋县、勉县、略阳和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均为“好”。全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夜各监测255点次,昼间点次达标率高于夜间。
  (四)农村环境质量。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14个村庄,空气质量达标率96.2%;11个县区对辖区内的7条河流(湖库)开展监测,共布设监测断面(点位)13个,水质达标率100%;开展土壤质量监测的1个村庄,3个监测点位各项监测值均低于农用地土壤风险筛选值。
  (五)辐射环境质量。伽马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处于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介质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人工放射性活度浓度未见异常;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限值。
  二、主要措施
  (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按照《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督办工作规程》,严格实施“白、黄、橙、红”四色分级督办机制,有力有序推进第二轮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并组织开展“回头看”。截至2022年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13个问题完成整改3个;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45个问题完成整改42个;剩余问题正按时限有序推进。
  (二)蓝天保卫战。出台《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清单》,修订完善《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奖惩办法》,全面实施“禁燃区”散煤用户“煤改气”“煤改电”治理,开展城市涉气污染源综合整治行动,累计完成散煤连片治理53803户,火电、钢铁行业78项超低排放改造阶段性任务,拆除砖瓦、石灰窑80座,整治13个行业4600个污染源。
  (三)碧水保卫战。制定印发《汉中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补偿实施方案》《关于推进汉中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意见》,推动实施17个国控断面“一断一策”达标方案,石门水库、长林水源地保护区通过省政府同意设立。开展汉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联合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沿江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能力提升、医疗机构污水治理等专项行动。
  (四)净土保卫战。建立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依法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以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督促土地责任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55个地块经调查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五)应对气候变化与排污许可管理。扎实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主要污染物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编制《汉中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全市及11个县区完成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制定印发《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实施方案》,开展排污许可专家技术评估和联合审查,圆满完成“双百”质量核查审核任务。
  (六)自然生态保护与农村环境整治。制定印发《汉中市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规划》,联合开展秦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颁布实施《汉中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0年)》,城固、镇巴获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宁强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联合印发《汉中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汉中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汉中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行动推进方案(2021—2025年)》,完成4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持续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实行动态清零。
  (七)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优化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布局,扎实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评估,全市危险废物持证单位13家,年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能力81.8万吨。健全疫情医疗废物联防联控机制,做到疫情医疗废物“日产日清”,有效阻断医疗废物疫情传播途径。《汉中市汉江流域硫铁矿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通过评审,举一反三开展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八)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安全收贮8枚密封放射源,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辐射安全许可证,辐射类项目行政审批事项办结率100%。修订印发《汉中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全面开展辐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完成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质量核查。
  (九)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定印发《汉中市2022年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抽查环评文件73个并实施信用记分,抽查评估环境影响登记表165个,将全市386个重点项目纳入环评审批服务台账并动态更新。全市共审批各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212个,组织审查规划环评5个,并为符合条件的330个重点建设项目提供环评审查服务。
  (十)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制定印发《汉中市石门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并参与8次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实战演练,紧盯涉铊涉重金属企业、危化品运输、尾矿库等重点风险源,建立健全分类分级管理清单,全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创历史最好水平。
  (十一)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12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761人次,检查企业4691家次,立案处罚143起,累计罚款666.9262万元,办理《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案件12件,受理、办结环境信访投诉1390件,办结率100%。
  (十二)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制定印发《关于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完成7大类38项例行监测任务,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预防人为干扰市级安防设施建成投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成功创建为陕西省土壤监测示范实验室。
  (十三)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通过高密度监测网络、远程自动监控、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构建立体环境监控体系,全年累计取得500余万组数据,结合大数据分析自动绘制38万余份污染物空间分布图与传输分析图,水污染热点网格协助查处企业废水泄露污染环境案被生态环境部评为第十批生态环境执法“优化执法方式”领域典型案例。
  (十四)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制定印发《汉中市全面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工作方案(2021—2025)》,市级以上媒体发稿5510篇;微博刊发834条,微信公众号刊发207期1424条,微信阅读量27.4万次。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等各类宣传活动,手机发送宣传短信10万余条,组织15家单位举行14次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
  (十五)环境规划与法规约束。落实《汉中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印发《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关于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应用的通知》,为9个规划和29个建设项目出具“三线一单”成果对照分析书面意见。落实《汉中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组织核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28条,办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起,赔偿350.99万元。
  (十六)环境科技与资金投入。加快推进汉中“智慧环保”项目建设;累计投资3204万元,实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长江流域重点河湖(库)健康调查与评估以及“一市一策”专家团队驻点研究和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等项目。
  (十七)生态环境铁军队伍建设。招录引进环保相关专业人才7人,遴选、推荐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人选8人,多形式开展岗位学习培训,人员轮训率达90%以上;加强考核结果运用,表彰先进集体18家、优秀个人50人;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宣讲、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等活动6期,坚决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