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保护“生态绿”

留坝公益诉讼守护银杏等古树名木

2023年12月19日 社会民生 文章字数:1049 文章浏览数:

本报记者 李弋戈


    留坝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对古树名木走访调查,查看银杏树生长环境、挂牌等情况。    受访者供图

  初冬时节的留坝县玉皇庙镇石窑坝村,一棵树龄3300年的银杏树用片片金黄装点着独属于秦岭深处村落的乡愁。树高30米、直径3.25米,为国家一级保护古树,每年秋冬都引得全国各地的游客前来拍照留念,于今年9月入选中国最美古树名单。可就在一年前,这棵古树的生存环境竟亮起了“红灯”。
  2022年9月26日,留坝县人民检察院在摸排公益诉讼线索履行公益监督职责的过程中发现,此树被当地群众唤为“儿孙满堂”,人们出于对古树的崇敬常来此处祭拜,古树的枝条被缠绕上了红色的祈福条,树干底部摆放着香蜡、木质桌凳等易燃杂物,已经影响到古树的安全生长,且古树标志、保护牌被遮挡,未悬挂在醒目位置。
  随即,该院对全县的古树名木展开调查,在马道镇、江口镇、留侯镇、武关驿镇的走访中发现,包括这棵银杏树在内的10棵《汉中市古树名木目录》中收录的挂牌古树均不同程度存在影响安全生长的问题。同时,相关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与相关养护责任人签订养护责任书、进行定期检查及专业养护,日常养护与监督管理存在缺位。这些古树长期处于自生自灭状态,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9月29日,该院组织召开了古树名木保护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与相关单位负责人。听证会上,该院检察官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案情基本情况,展示了部分古树现状,并依据《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向负有养护管理职责的单位当场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单位立即行动,对古树上缠绕的杂物进行清理,增设护栏,并依据《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对古树的树龄、保护级别、养护责任单位等内容进行标明,在醒目位置悬挂古树名木保护牌。
  为进一步巩固监督成效,今年7月20日,该院邀请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一行15人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对涉案古树名木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影响古树名木安全生长的情形已经消除,日常养护措施落实到位,县绿化委员会与养护责任人逐一签订了养护协议,形成了全方位保护古树名木的局面,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据了解,该院以古银杏树个案办理为契机,总结了协同保护古树名木经验做法,形成了“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同时,该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相关单位对辖区内36棵古树名木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措施,通过对基本信息、生长环境、保护现状等信息的采集,建成了县域内古树名木数据库,给每一棵古树加挂保护责任牌,形成了专人负责日常养护、相关单位负责全面监管的格局,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