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织锦绣 砥砺前行谱新篇

——2023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成果综述

2024年01月04日 向人民报告·生态保护篇 文章字数:1530 文章浏览数:

本报记者 朱媛媛 通讯员 周俞


    一江两岸景色宜人。    市生态环境局供图

  每到冬季,汉中就会迎来一群从遥远的西伯利亚迁徙来越冬的候鸟——红嘴鸥。江面上或踱步觅食、或展翅高飞的上千只红嘴鸥,为初冬的汉江平添了一道灵动的风景,也为这个城市增添了一份别样的热闹与生机。
  野田春水碧于镜,人影渡傍鸥不惊。人鸥同框的和谐画面是良好的生态环境最真实的写照,更是最好的城市名片。2023年我市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优良水体占比100%,汉江、嘉陵江出境水质保持Ⅱ类,水环境质量稳居全省前列。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86,优良天数302天。土壤和声环境总体稳定,核与辐射安全可控。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获优秀等次。南郑、佛坪获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生态创建数量全省第一。亮眼的成绩同靓丽的风景相互印证,共同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绿色答卷。

  接续奋斗,污染防治攻坚稳步推进

  水清岸绿、微波荡漾,这是汉江(汉中段)所呈现的生态画卷。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主要水源汇集区和供给地,汉中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担当“源头责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大气污染防治是生态环境治理的重中之重。我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新排查整治平川5县区污染源4653个,新增市政燃气管网71.6公里、热力管网16.85公里,24家企业建成铁路运输专用线,汉江药业新厂区建成投运。通过加快四大结构调整,从源头守护“汉中蓝”。
  既要蓝天也要碧水。我市分别与安康市、广元市签订合作协议,持续开展水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完成汉江、嘉陵江干流及西汉水1441个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和7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9个县区建立农村生活污水第三方运维机制,持续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土壤,是万物之本。我市土壤环境综合治理行动稳步实施,率先启动新污染物治理,成功创建全省首家土壤环境监测实验室,土壤环境监测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的“汉中经验”获得生态环境部部长批示肯定。

  管服并重,环保惠民措施持续见效

  生态就是民生,环境就是福祉。我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企业自治良性互动,推进经济发展与绿色发展协同并进。
  对于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我市开展不漏死角、强力推进的专项整治,严格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全程监管,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率100%。建立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四色督办”“回头看”等机制。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及全市问题完成整改5个,交办185件信访件均已办结。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完成整改43个,交办317件信访件均已办结。
  在服务绿色发展方面,申报生态环保项目74个,制定落实生态环境系统“营商环境突破年”18项措施,全年审批建设项目环评141个,重点项目环评受理审批率100%。出台汉中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编制全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留坝、西乡成功申报陕西省低碳近零碳试点,生态优势不断转化为发展优势。

  擦亮底色,环境治理能力不断优化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我市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互促共进、双向转化的路径,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聚力赋能。
  我市制定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办法,建立生态环保重点考核指标月度监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更加夯实。同时,完善法规政策体系。与安康市颁布实施全省首部跨流域地方性法规《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制定印发汉中市《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性文件,生态环境“四梁八柱”持续筑牢。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7个,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3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4个,创建数量全省第一。
  绿色低碳促发展,宜居宜游共和谐。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厚植生态城市绿色本底,凝聚生态城市建设合力,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汉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