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检察院建立未成年人罪错分级处遇联席机制

2024年01月10日 法治 文章字数:853 文章浏览数:

  本报讯(通讯员 黄娜)近日,城固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教体局、民政局、团县委、妇联、关工委八部门就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处遇工作达成共识,联合印发《城固县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处遇联席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
  《机制》将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由轻到重划分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行为三个等级,从分级处遇的相关标准、适用范围、干预主体、处遇措施、实施流程等方面,具体规定了各职能部门对罪错未成年人应适用的处遇措施及工作职责。
  该院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发现,涉嫌犯罪的部分未成年人,曾因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受到过学校、公安机关的处理,但未能吸取教训;部分涉案未成年人的行为已经达到犯罪程度,但由于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罪错未成年人数量总体呈上升态势,且低龄化趋势明显。
  为破解低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难题,该院探索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处遇工作机制。在统计本县近五年罪错未成年人信息的基础上,前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等单位进行了深入调研。同时就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帮教措施、工作模式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讨论,在对相关理论学习研究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处遇联席工作的意见。
  近日,城固县人民检察院牵头召开城固县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处遇联席工作机制座谈会,相关的8家单位参加会议。会上,该院从机制的内涵、法律依据、处置理念、制度框架、注意事项等方面,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该院草拟的《机制》,参会人员讨论热烈,结合各自单位职能,从城固实际出发,提出了切合实际的意见建议,并就建立“城固模式”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处遇联席工作机制进一步达成共识。
  该《机制》的形成,有利于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通过适度干预,更好地引导未成年人远离违法犯罪,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该院将积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切实贯彻落实好该《机制》,真正把罪错未成年人保护、教育、管束落到实处,打造高质量、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