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余热 倾情服务社会

——记省老科协优秀老科技工作者王仁杰

2024年01月12日 综合·广告 文章字数:1619 文章浏览数:

本报通讯员 成宝华

  王仁杰原任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行政庭、经济庭、民一庭庭长,法学副教授。2009年退休后,他加入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任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会长。13年来,他利用法律专业特长,充分发挥余热,积极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多次受到市老科协的表彰,并荣获省老科协优秀老科技工作者称号,其事迹也入选了市老科协“晚霞似锦”纪念册。
  1985年,王仁杰从全市法院系统遴选年轻优秀干部中脱颖而出,由洋县法院进入市法院工作。在此期间,他工作勤勉自励、敬业精业、严于律己、公道正派、秉公办事,深得市法院历届领导和广大同仁的尊重和认可,在岗位上一干便是30年。
  1985至1991的6年间,他先后在全国法律业余大学陕西分校两届法律专业班任教中,备课严谨认真、讲课形象生动,把法律理论和法律条文融化在一个个详实鲜活的案例之中,引导学员加深理解,实务运用,提高了学员的法律理论水平和执法能力,深得学员的好评,为我市法院系统培养了一批法院战线的中坚和骨干。
  2009年,王仁杰退休后受邀在陕西君正集团公司担任法律顾问。他热心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给员工普及法律知识,协助审查合同,培训营销人员,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十多年来,该集团旗下六个专业公司无一违法违规行为,无一败诉案件,曾被授予国家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多次受到省市市场监管部门的表彰,公司党支部被市委组织部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四星级党支部。
  2010年6月,王仁杰担任市老科协法律专委会副会长,13年来,他积极协助会长开展专委会工作。在历届科技之春活动中,他总是带头参加,现场发放宣传资料,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接待法律咨询群众,调处矛盾纠纷。
  王仁杰在参与法律“六进”活动中,围绕依法治市、依法行政、乡村振兴及市场发展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和实际案例,先后在汉台区东大办事处、老君镇、南郑区濂水镇、城固县原公镇、留坝县江口镇举办法制讲座和法律培训班,对镇机关干部及所属村、社区工作人员及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和调解方法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技巧,并结合具体案例现场解决矛盾纠纷,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他受邀在市六中、八中、武乡中学、青年路小学、南郑龙岗学校举办“法制伴我成长、我为法治护航”法制讲座,结合校园发生的具体案例,教育学校师生知法、懂法、尊法、守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得到了学校师生的赞誉。他还深入陕西君正集团公司、陕西万泰实业发展公司等企业举办法制讲座,培训企业营销人员,促进他们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防范营销风险,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协助他们化解企业经营中发生的法律问题。
  新《民法典》颁布后,王仁杰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探讨《民法典》中民事法律制度创新内容。经过精心备课,他先后应邀分赴乡镇、社区、企业、学校等十多个单位进行宣讲,结合人们在生产生活中常见的多发性具体事件,把枯燥的法律条文和法律规定融汇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近年来,王仁杰单独完成调研报告4份,协助他人共同调研报告2份,报送建言献策材料1份。其中有3篇调研报告获奖励,3篇调研报告入选市老科协编纂的调研集萃。他经过市场调研,报送的《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优化市域营商环境》的建言报告,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市中级法院专设了破产会议庭,下发了《汉中市破产管理分级管理考评的工作办法》;成立了《汉中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市发改委、国资委、市中级法院、公安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作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解决了市场主体退出中的诸多困难问题。
  近年来,王仁杰积极参与多项社会维稳活动和平安建设活动,多次参与市医调委、交调委和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纠纷调处工作,协助调解民事纠纷案60余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00余份;担任汉台区七里办事处魏家坝村法律顾问,热情为村民服务,为乡村振兴献力。2021在建党100周年时,退休11年的他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