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获省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

2024年01月17日 综合 文章字数:1021 文章浏览数:
  本报讯 (通讯员 焦洋)近日,陕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表彰全省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市财政局被授予“陕西省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局切实提高政治自觉,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统筹推进农业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等重点工作,大力支持巩固衔接乡村振兴成果。
  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成立市财政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乡村振兴纳入财政年度重点工作抓实抓细。印发《汉中市财政局支持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和《汉中市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汉中市财政衔接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细则》《汉中市返乡创业资金管理办法》《汉中市财政衔接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监督检查实施意见》《汉中市财政局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村实施方案》等系列规范性文件,形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1+5”资金保障监管体系。
  突出重点,强化资金保障。2021年—2023年,农林水科目支出198.6亿元。其中,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34亿元,市县财政衔接资金累计投入11.77亿元,整合各级各类财政涉农资金88.32亿元,有效发挥资金整合聚集效应。市级倾斜支持5个重点帮扶县11078万元,平均每县每年738.53万元,均超过“每县不低于500万元”要求。
  创新思路,打造特色亮点。为持续提高涉农整合及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使用水平,研究制定《汉中市财政衔接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细则》,对项目资金从面到点进行了全流程的规范管理,为全市各县区提供了统一的管理规范,受到省财政厅充分肯定。优化资金绩效,制定《汉中市财政衔接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绩效管理流程》,有效提升基层资金绩效管理水平,全市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连续六年获优秀等次。扎实推进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府采购工作,三年累计销售3.6亿元,平台销售额连续三年位居全省第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撰写的《汉中财政五项举措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被财政部、陕西省财政厅网站全文刊登。
  多措并举,夯实基层管理。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将全市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社区)记账工作委托专业中介机构代理。规范数据统计,指导各县区建立县级、部门、镇(办)、村四级资金管理台账,同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有效衔接。规范资金绩效,围绕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监控、自评夯实管理基础。规范督促指导,紧扣国家和省市政策要求,组织骨干专业力量,深入一线开展工作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