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4年01月17日 综合·广告
文章字数:289
文章浏览数:
陈才伟、杨良英在南郑区大河坎镇第二居委会共同使用一宗国有土地,土地面积190.40平方米,建筑面积372.6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划拨,用途:住宅。现将四址公告如下:
东:J2—J5以房墙外皮为界,J5—J6以围墙内皮为界,邻何书贵。
南:J6—J7以界址点连线为界,邻便道。
西:J7—J9以围墙外皮为界,J9—J1以房墙外皮为界,邻新华小区。
北:J1—J2以房墙外皮为界,邻便道。
若有土地权属及四址界限争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与南郑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联系申请复查,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我中心将准予登记发证。
地址:南郑区汉山街道办事处南环路
电话:5515598
特此公告
东:J2—J5以房墙外皮为界,J5—J6以围墙内皮为界,邻何书贵。
南:J6—J7以界址点连线为界,邻便道。
西:J7—J9以围墙外皮为界,J9—J1以房墙外皮为界,邻新华小区。
北:J1—J2以房墙外皮为界,邻便道。
若有土地权属及四址界限争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与南郑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联系申请复查,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我中心将准予登记发证。
地址:南郑区汉山街道办事处南环路
电话:5515598
特此公告
南郑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