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调解离婚纠纷 昔日夫妻好聚好散

2024年02月02日 家庭 文章字数:619 文章浏览数:

本报通讯员 魏继儒 张辉


  离婚由于涉及夫妻关系的解除和财产分割等问题,容易导致夫妻间的矛盾和争执,对整个家庭造成破坏性影响。近日,城固法院南乐法庭两次邀请镇司法所、村组织调委会,成功化解辖区一起离婚纠纷,合力让起初互不相让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为矛盾纠纷做了“减法”,也让昔日夫妻好聚好散。
  2014年,张女士经人介绍认识李某,李某入赘女方家,婚后育有一女,结婚初期夫妻感情尚可,但随着家庭条件等客观因素影响,双方经常为家务琐事发生矛盾,加之婚后张女士长期离家务工,独留李某一人在家中照顾女儿及岳母,久而久之,致使夫妻感情破裂。2024年1月初,张女士遂向法院起诉离婚。
  城固法院南乐法庭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案看似并不复杂,但细究起来各方情感交错,一判了之并不能彻底解决双方矛盾,调解处理更有利于纠纷化解。1月11日,南乐法庭采用巡回审理的方式,邀请当地镇司法所一同前往双方当事人所在村委会,与该村调委会一起对案件当事人做调解工作,调解当天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导致调解失败。第一次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认真总结分析,分别与原、被告再沟通再交流,针对双方诉请的向原、被告释法明理、答疑解惑,见原、被告均还有调解意向,便在征得双方同意后,于1月26日进行二次调解,此次调解在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原、被告互体互谅,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女由被告李某抚养,抚养费由李某负担,李某对与原告张女士婚后居住的自建房享有永久居住权。至此,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