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实施启动仪式举行

2024年03月02日 要闻 文章字数:505 文章浏览数:
  本报讯(记者 何淼 实习生 华若璇)3月1日上午,《汉中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启动仪式在汉台区中心广场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记明出席并宣布《条例》正式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主持,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清和参加。
  启动仪式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了《条例》立法概况,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就贯彻落实《条例》作了表态发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随之而来的停车难、停车乱、收费不合理等问题日益凸显,已经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环境和文明形象。
  《条例》共五章44条,从部门职责、精准规划、经营管理、行为监管等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尤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私占私设车位、乱停车、乱收费等违法行为设定了罚则,《条例》还规定,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收取费用的,停车免费时限不得低于三十分钟。
  “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停车管理秩序,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水平。”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出台实施为我市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法治支撑,既是理顺体制机制、加强依法管理的迫切需要,也是完善城市功能、改善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