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4年03月02日 综合·广告
文章字数: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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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业主:
我公司开发的汇州御锦湾小区一期项目4#-16#楼已具备验收条件,在2022年5月30日通知前来集中收房。目前收楼时间已逾期21个月,对于未收房的客户,我司再次敦促前来办理收楼手续,自通知之日,未办理收房手续的视为已交付,房屋物业费及装修质保期按集中交付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我公司开发的汇州御锦湾小区一期项目4#-16#楼已具备验收条件,在2022年5月30日通知前来集中收房。目前收楼时间已逾期21个月,对于未收房的客户,我司再次敦促前来办理收楼手续,自通知之日,未办理收房手续的视为已交付,房屋物业费及装修质保期按集中交付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陕西汇州御锦湾实业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