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典型案例
南郑一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2024年03月12日 社会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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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弋戈)3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典型案例(第一批)》,我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治理养犬管理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2023年3月,南郑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范围内存在城市流浪犬数量增多,犬伤人事件频发等问题。我市虽出台了《汉中市养犬管理条例》,对于养犬登记、流浪犬收容、养犬人饲养犬只和携犬出户时应当遵守的安全保障注意义务等已有明确规定。但该区群众反映,仍有一些犬只饲养人、管理人不遵守相关规定,存在违规饲养烈性犬,携犬出门时不牵绳,犬只纠缠、咬伤、惊吓他人引发民事纠纷等情况时有发生,影响公共安全、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
南郑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相关案件中发现该问题线索后,随即询问当地群众、开展实地调查、调取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犬伤处置情况等证据。经查明,2020年以来,该区因被犬咬伤,狂犬病暴露等级达到Ⅲ级的人数每年都在2000人以上,甚至有市民被犬咬伤后患狂犬病亡故,犬只伤人问题已成为当地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社会问题。2023年5月9日,该区人民检察院对养犬管理问题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检察机关认为,养犬管理未形成协同共治机制,不文明、违规养犬行为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对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身体健康造成较大威胁,特别是对儿童、孕妇、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更易造成侵害。
2023年5月30日,该区人民检察院向市公安局南郑分局、南郑区城市管理局以及相关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履行养犬管理职责;落实《汉中市养犬管理条例》关于设立犬只收容所并强化流浪犬、走失犬、无证犬等犬只的收容、认领和处置等管理工作;建议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充分发挥作用,参与犬只收容、认领、领养等救助活动等。
市公安局南郑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对主城区内违规养犬和流浪犬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清理,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制作犬只登记证和登记牌5000套,并联合镇办开展入户普查登记犬只信息2616条,办理犬只证509件,收容、处置流浪犬只36只。南郑区城市管理局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在多个小区开展专门宣传活动。辖区相关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亦采取措施,协同当地派出所加强对流浪犬只的管理,辖区养犬问题得到极大改善。
2023年3月,南郑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范围内存在城市流浪犬数量增多,犬伤人事件频发等问题。我市虽出台了《汉中市养犬管理条例》,对于养犬登记、流浪犬收容、养犬人饲养犬只和携犬出户时应当遵守的安全保障注意义务等已有明确规定。但该区群众反映,仍有一些犬只饲养人、管理人不遵守相关规定,存在违规饲养烈性犬,携犬出门时不牵绳,犬只纠缠、咬伤、惊吓他人引发民事纠纷等情况时有发生,影响公共安全、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
南郑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相关案件中发现该问题线索后,随即询问当地群众、开展实地调查、调取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犬伤处置情况等证据。经查明,2020年以来,该区因被犬咬伤,狂犬病暴露等级达到Ⅲ级的人数每年都在2000人以上,甚至有市民被犬咬伤后患狂犬病亡故,犬只伤人问题已成为当地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社会问题。2023年5月9日,该区人民检察院对养犬管理问题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检察机关认为,养犬管理未形成协同共治机制,不文明、违规养犬行为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对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身体健康造成较大威胁,特别是对儿童、孕妇、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更易造成侵害。
2023年5月30日,该区人民检察院向市公安局南郑分局、南郑区城市管理局以及相关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履行养犬管理职责;落实《汉中市养犬管理条例》关于设立犬只收容所并强化流浪犬、走失犬、无证犬等犬只的收容、认领和处置等管理工作;建议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充分发挥作用,参与犬只收容、认领、领养等救助活动等。
市公安局南郑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对主城区内违规养犬和流浪犬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清理,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制作犬只登记证和登记牌5000套,并联合镇办开展入户普查登记犬只信息2616条,办理犬只证509件,收容、处置流浪犬只36只。南郑区城市管理局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在多个小区开展专门宣传活动。辖区相关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亦采取措施,协同当地派出所加强对流浪犬只的管理,辖区养犬问题得到极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