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练车时出事故,责任谁来担?

2024年05月08日 法治 文章字数:712 文章浏览数: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承保车辆的保险公司赔付基础是驾驶人有合格的驾驶证、车辆有合格的行驶证。但在事故发生时,驾驶人员尚未取得驾驶资格证,对此是否构成保险拒赔的理由?事故车辆的教练员在车外指导,是否超过“随车指导”一般理解范畴?
  在某驾校内,学员在科目二训练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驾驶车辆与场地围墙发生碰撞,造成车辆严重受损、围墙坍塌、学员受轻伤。事发后,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向该驾校出具《保险拒赔通知书》,以练车时教练在车外指导,车上仅有驾驶员一人,属无证驾驶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随后,该驾校支付受伤学员检查治疗费、受损车辆修理费、拖车费及受损围墙修理费。双方对该事故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该驾校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其相关费用。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驾驶人范围内赔偿原告驾校支出的治疗费,在机动车损失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驾校拖车费、车辆维修费,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财产损失限额内赔偿原告驾校受损围墙修理费,其余围墙维修费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范围内赔偿。

   法官说法:
  法律规定无证驾驶的立法本意指向的是驾驶人违反相关法律,未取得驾驶资格或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本案中的学员不符合此规定,其事故时的驾驶行为系其完成科目一学习考试合格后,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给其核发了学习驾驶证明之后,为取得驾驶资格证的必经行为,并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事故车辆的教练员持教练员上岗证在车外指导学员学习科目二驾驶技能,根据实践,科目二学习是在特定的场地,该场地具有一定的封闭性,教练员在车外指导学员学习未超过对“随车指导”的一般理解范畴。故保险公司应履行其保险责任。

(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