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法院公安合力解决执行难题
2024年06月05日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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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邹海山 肖莎莎)5月30日,西乡法院执行干警联合县拘留所民警协作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申请人张小芬(化名)顺利领取执行到位案款7.8万元,并就余下给付义务与被执行人王大文(化名)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人张小芬与被执行人王大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西乡法院依法审理,判决王大文赔偿张小芬各项损失合计18.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大文不予履行赔偿义务,张小芬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向王大文送达了执行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判决义务,承办法官也多次联系王大文,反复劝说,但均被王大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赔偿义务。为捍卫法律权威,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西乡法院依法对王大文采取拘留措施。拘留期间,执行干警与管教民警积极沟通案情,共同对王大文释法明理,促使王大文认识到自身行为错误,并就赔偿义务与张小芬达成执行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