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检查

2024年06月15日 综合·广告 文章字数:628 文章浏览数:
  本报讯 (通讯员 罗松年)近日,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以及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在建项目是否按规定编制、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检查已审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是否与环评文件要求一致,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后是否按规定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是否存在批建不符环境违法行为;检查已建成项目是否存在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验收报告内容是否与实际一致,是否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通过现场检查,摸清项目现状,明确责任,强化帮扶。
  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勘察、问询、拍照、查阅相关资料、填写现场核查表等方式,逐一核对项目的建设内容、工艺流程、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同时,结合此次检查行动,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夯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将为企业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做到实处,为企业答疑解惑,增强企业法律意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制度。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批建不符、无证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