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三个全覆盖”落实精神病患者医疗保障

2024年06月25日 要闻 文章字数:582 文章浏览数:
  本报讯(通讯员 李思敏)为切实解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保、待遇落实、结算等方面问题,充分发挥医保防贫及民生保障作用,南郑区医保局认真落实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政策,坚持“三个全覆盖”,优化服务管理,简化办事流程,切实做好精神疾病患者医疗保障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参保登记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全面排查摸清登记在档的严重精神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底数,与区精防办积极对接,开展信息共享,逐一核查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确保此类人群基本医保参保全覆盖。目前,全区登记在册的精神病患者均已全部享有医疗保障,参保率达100%,保障了此类高风险人群在病情加重期随时能得到收治和医疗报销。
  待遇落实全覆盖,做到应报尽报。全面落实精神病患者医保报销待遇政策。在患者稳定期,通过落实慢性病门诊待遇保障患者用药,减轻家庭负担;在患者发病期,落实患者住院报销待遇,确保患者及时治疗。同时,确保及时结算医保费用,减轻医院垫资负担。截至目前,共报销精神病患者医保费用837人次691万元。
  服务优化全覆盖,做到即时办结。推行医保窗口服务办理一次性告知制度,通过“一站式服务、一单式结算”优化患者报销流程,对符合条件的进行一次报结,方便患者家属。扩大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仁祥、康宁、区精神专科医院等三家精神专科医院纳入医保签约服务范围,鼓励牟家坝中心卫生院等有条件的基层卫生院开展精神专科诊疗服务,保障患者就医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