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法院:诉前调解化“薪”愁
2024年07月24日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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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王晶)“劳务关系是建立在双方诚信合作的基础之上,我理解这起纠纷给你们带来的不便和困扰,咱们的共同目的是找到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希望大家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共同促进纠纷解决。”在西乡法院法官的协调指导下,西乡县调委会调解员就一起跨度10年的劳务纠纷进行调解。
2014年,被申请人陈勇(化名)承接县内某镇道路硬化施工工程,申请人徐浩(化名)等7人为其提供劳务。工程完工后,陈勇向徐浩等7人出具了欠条。十年间,徐浩等人多次催要劳务费,但均被陈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支付。无奈之下,徐浩等7位申请人陆续将陈勇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劳务费4万余元。
承办法官和调解员本着“如我在诉”的理念,由县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7起劳务合同纠纷案进行诉前调解,争取“一揽子”解决该系列纠纷。
十年间,壮年劳力如今也已步入花甲、古稀之年,调解员兼顾法理人情,充分考虑徐浩等7名民工生活所需及陈勇工程欠款的现实困难,围绕劳务费给付等问题组织双方反复协商。最终达成了由陈勇当庭履行部分劳务费,剩余劳务费约期履行的调解协议。法庭依申请对7份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当事人现场拿到了法院裁定书,10年讨薪路在此刻也顺利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