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司法护航我市生态环境

2024年07月26日 综合·广告 文章字数:832 文章浏览数:

  本报讯(记者 原亮亮)记者从7月25日市中院召开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两级法院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环境资源审判初步形成了以“两屏多廊多点”司法保护为中心、向职能部门联动拓展和向区域流域法院协作拓展的“一中心两拓展”司法保护模式。一年来,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57件,其中张某彦、张某怡诉洋县林业局生命权纠纷案入选最高院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筑牢生态环境防护墙。设立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或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常态化开展环境资源审判案件回头看,建立环境资源案件执行台账,对长期未执结和执行不到位的案件及时审查督办执行。
  坚持以“两屏多廊多点”司法保护为中心,实现点线面整体推进。立足汉江及其支流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主要水源汇集区和供给地实际,建立河湖长+法院院长协作工作机制,发起并主办三省10家中院参加的汉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联席会议。依托秦岭四宝司法保护基地,守护朱鹮、大熊猫、羚牛、金丝猴等秦岭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通过与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建立生态保护联动机制等方式,协同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坚持向职能部门联动拓展和向区域流域法院协作拓展,凝聚多元共治大合力。在与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执法司法协作工作机制的同时,与陕川甘渝四省市10家中院建立嘉陵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机制。与陕豫鄂三省汉江沿线9家中院共同签署《汉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实现汉江流域法院首次全流域审判协作。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建设。出台相关意见,司法助推汉中生态城市建设。设立汉中三堰司法保护基地和三国文化司法保护基地,守护历史文化遗产。
  会议还发布了8件典型案例,涉及环境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噪声污染以及矿产资源保护等多个领域,体现了我市法院坚决贯彻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态度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