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检察院督促规范母婴设施建设

2024年09月05日 要闻 文章字数:492 文章浏览数:
  本报讯(通讯员 王彬)近日,洋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母婴设施建设专项监督活动,依法保障母婴权益,进一步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
  该院未检办案团队和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的检察干警合力梳理相关规定,制定调查方案,对规模较大、人流量较高的医疗机构、旅游景区、车站等公共场所进行专项摸排,从母婴设施配备及运行、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问卷调查、询问走访、拍摄取证等,梳理出依法应当设置而未设置独立母婴室的公共场所1处,母婴室不符合标准的6处。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该院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指导公共场所完善和优化基本设施,加强管理维护,提高设施利用率和服务可及性。
  相关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行动,根据国家及陕西省关于母婴设施建设的相关规范要求,针对设施配备要求、导向标识要求、安全要求等重点问题,分类整改;相关公共场所及时设置醒目的导向标识、铺设防滑地面、设置紧急求助呼叫器等,确保母婴设施正常运行。目前,检察干警在回访时发现前述不符合配建标准的公共场所已经整改完成,母婴设施配备齐全、整洁卫生、功能正常,而且配有专人管理和维护,运行状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