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
2024年09月25日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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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秦映辉)为全面履行公安机关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职责,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成员单位作用,略阳县公安局创新工作举措,坚持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筑牢生态资源安全防线。至目前,共立各类涉生态环境刑事案件45起,破案32起,其中非法狩猎案15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8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4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起、失火案3起,移送起诉17案15人,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批、震慑一片”,有效确保了食药领域安全和环境资源稳定。
该局落实河(湖)警长、林(山)警长等制度,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专业带动、全警行动、部门联动、群众发动”为工作机制,抓生态环境警务新模式,深化部门协作,密切配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河道“四乱”问题整治、天麻产业、采砂专项整治、森林防火预防巡护、秦岭“五乱”整治、长江流域十年禁捕等日常宣防巡防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全局共出动警力400余人次,出动警车200余辆次,巡查河道66次、巡查山林区域200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5次,依法制止野外违规用火并消除火灾隐患26处。
持续开展水源地沿途道路运输风险管控,对县嘉陵江、黑河流域等公路沿线危化车辆禁行标志、标牌和国道及其他县镇道路危化车辆限行、限速标牌进行完善,加强安全警示提醒;依托“321”动态监控平台,实施24小时监控,严防危化品车辆超速、驶入禁行区域,查处危化品运输车超速案件14起,及时消除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化解运输安全隐患;持续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制定了《全县烟花爆竹禁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和细化整治工作重点和措施,及时张贴发放相关通告1500余份、悬挂横幅标语34条,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60余人次,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4起,查办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政案件1起,行政拘留1人,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