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人大开展环保法律实施执法检查

2024年09月27日 专版 文章字数:601 文章浏览数:

  近日,留坝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代表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对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染防治、青桥驿镇杨寺岭矿山生态修复、武关驿镇武关河砂石厂“秦岭五乱整治”、潘达矿山监管整治、上南河流域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河口村“十年禁渔”、栈道渔村农家乐以及桑园大熊猫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详细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留坝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工作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进行认真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在留坝贯彻实施,夯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要充分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原则,认真研究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压实各方责任,多方协调联动,抓紧抓好秦岭生态保护问题、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问题整改,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营造人人参与、共同保护汉江和秦岭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留坝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