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保护综合补偿结果公布

我市补偿资金规模居全省第一

2024年10月11日 综合·广告 文章字数:375 文章浏览数:
  本报讯(通讯员 姜伟)经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综合评定、公示等程序,全省2022年和2023年度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保护综合补偿结果于2024年9月公布。我市2022、2023年度均被评定为“受表扬市(区)”,汉台、南郑、洋县、宁强、镇巴、留坝及佛坪等7个县区共计9个项目获得省级财政资金补偿3800万元,补偿资金规模和项目数量均位居全省第一。
  下一步,该局将立足财政职能,持续加大自然资源生态保护领域财政支持力度,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不断提升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效益。会同主管部门重点围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等方向,扎实推进高质量项目谋划储备,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全力支持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同时,做好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绩效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补偿资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