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汉台区褒河干流防洪工程项目环境信息公示
2024年10月17日 综合·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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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实施)的要求,汉中市汉台区褒河干流防洪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http://hjgcsj.cn/gongshi/356.html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同时,也可通过电话联系汉中市汉台区汉江综合整治防洪工程建设办公室索取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话为18706852645。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本项目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或者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与看法。
邮箱 :1218123260@qq.com;电话 :18706852645;信函邮寄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汉江综合整治防洪工程建设办公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http://hjgcsj.cn/gongshi/356.html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同时,也可通过电话联系汉中市汉台区汉江综合整治防洪工程建设办公室索取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话为18706852645。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本项目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或者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与看法。
邮箱 :1218123260@qq.com;电话 :18706852645;信函邮寄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汉江综合整治防洪工程建设办公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汉中市汉台区汉江综合整治防洪工程建设办公室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