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群众切身需要来考量好事实事

2024年10月31日 党建·理论 文章字数:1269 文章浏览数:

王淑娉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为老百姓谋福祉,给老百姓以实惠,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是党员干部践行党的宗旨的必然要求。但在现实中,一些地方和部门所办的好事实事,群众并不买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什么是好事实事,要从群众切身需要来考量,不能主观臆断,不能简单化、片面化。”从群众切身需要来考量好事实事,这是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的基础。
  怎样算是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就是给钱给物,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就是跑项目跑资金。这些理解并不全面,存在简单化、片面化倾向。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是多方面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明确好事实事的概念,“扶持经济发展,帮助群众富裕起来是好事实事;弘扬社会正气,打击‘害群之马’,丰富群众业余生活,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也是好事实事;解决群众衣食住行之苦、生老病死之需,是好事实事;甚至远处僻土深山的群众买不到灯泡、肥皂之类针头线脑的小事,得到我们的关心解决,也是好事实事。”这启示我们要拓宽视野、打开思路,全面辩证理解好事实事。既要着眼物质生活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又要着眼精神文化生活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既要办好群众关注的大事,又要办好群众关心的小事;既要办好眼前的事情,又要办好事关长远的事情。归根结底,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好事实事,哪里就能创造业绩;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
  一些党员干部存在“事小而不为”的倾向。事实上,涉及千万人的小事,就是大事。“‘国之大者’就是人民的幸福生活”“有利于百姓的事再小也要做”,枝叶关情贯穿于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生动实践。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等事项。在习近平总书记看来,这些都是大事,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何为大,何为小?看一件事情大小,不能只看其形式和规模,而要站稳人民立场看,要从群众切身需要来考量。很多看起来琐碎的小事,恰恰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最需要办好的好事实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这要求党员干部把握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要当作头等大事、当务之急,不等不推不拖、立行立改,让群众感受到事情有人管、困难有人帮。面对一些一时解决不了但事关群众长远利益的问题,也要列出时间表,久久为功、持续用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真正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
  从群众切身需要来考量好事实事,就要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同群众身挨身坐、心贴心聊,了解群众的所需所盼。近年来,各地在收集民意、汇集民智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板凳议事会、凉亭议事会、院坝协商会等形式,聚焦民生关切、鼓励群众参与,让党员干部更好把握群众关心的好事实事。广大党员干部要从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出发,拿出更多改革创新举措,把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

(转自《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