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2024年我市加强河湖保护治理工作综述
2024年12月11日 向人民报告 ·生态保护篇
文章字数:1675
文章浏览数:
本报记者 乔妍
天汉湿地公园水环境。 (市水利局供图)
初冬清晨,天汉湿地公园雾气缭绕,数千只红嘴鸥翩然起舞,打破了汉江水面的宁静。这些远道而来的西伯利亚候鸟,已连续十几年选择汉中作为它们的越冬栖息地。从2008年的零星几只,到如今聚集数千只,红嘴鸥的迁徙不仅见证了汉江边荒滩变绿洲的巨变,也生动地串联起我市持之以恒加强河湖保护治理、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动人故事。
健全责任链条 凝聚治水合力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2024年,汉中水利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优势,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市总河湖长,推动市县镇村四级河湖长上岗履职,有力促进中央和我省河湖长制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先后建立部门联动、交办督办、联席会议、履职规范、河湖长巡查、“四不两直”暗访督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健全水政执法与司法的协作制度,推动工作更加规范有效。
“排查、交办、述职、点评、考核”五项机制成为陕西省首个全国河湖长制典型案例。举办陕甘川三省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和三市八县(区)联合巡河活动,与广元、陇南开展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嘉陵江流域跨省界河湖联合河湖长制工作方案(试行)》受到长江委赞誉,成为长江流域联防联治典范。
守护好一江碧水,“水流到哪里,河湖长就管到哪里!”为让每一道河湖都有“健康守护人”,市水利局在岸线管控、水源涵养、污水处理、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方面充分发挥和调动18个成员部门协同治水,同时,创新“河湖长+”工作机制,形成河湖长统筹、责任单位落实、河湖警长执法、检察长协作、水政执法人员巡查、河长办督办、专职人员保洁、监督员监督“八员共治”工作体系,治水力量日益壮大。
突出专项整治 筑牢生态底色
守护碧水长清,不仅要部署工作、落实责任,更要持续加强水资源保护、治理和修复。坚持把河湖突出问题整治作为推行河湖长制和幸福河湖建设的首要任务,市水利局形成了“河道管理单位昼巡夜查、河长办季度拉网式排查、成员单位年终联合核查、河湖长不定期重点督查”的良性机制,实行问题整改交办、分办、督办“三单”管理,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
持续开展非法采砂整治、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妨碍河道行洪安全排查整治、水利部卫星遥感反馈图斑核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坚持每年4轮次全流域全覆盖的“四不两直”暗访排查,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对重点问题督办推进。制定《汉中市河道采砂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控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的高压态势。
今年,我市171条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划定高标准完成,“一河一策”动态调整,主要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审批;河道日常巡查、重点督查、挂牌督办工作机制建立;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巴山区域小水电清理整治稳步推进,山区河道生态恢复。
多方共建共享 建设幸福河湖
碧水绘宏图,生态兴则文明兴。
要管好这一方碧水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久久为功。按照“把汉江打造成幸福河流”的目标,市水利局不断探索和谋划。
紧扣流域安全,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市水利局在全市先后开展了“携手清四乱、修复母亲河”“清澈、修复、秀美”三年行动,制定了《汉中市丹江口库区上游流域水质安全保障实施方案》,全市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用水强度连续达标,用水总量保持在控制目标范围以内,8个县区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以全省首部跨区域地方性法规《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关停取缔了各类可能造成汉江水质污染的工矿企业;编制《汉中市水土保持规划(2024-2035年)》,年均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80平方公里,全市水土保持率达到82.12%;沿江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成投用,汉江、嘉陵江出境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
治水为民,还水于民。天汉湿地公园建成322公里汉江干支流堤防,6平方公里水域面积、1.5平方公里生态岛屿和景观绿地、219座大小生态岛屿,成为市民的幸福园,汉江保护治理成为展现汉中绿水青山生态画卷的“城市名片”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生态保护的样板。
不断飞来的红嘴鸥,是生态修复的生动见证;清澈见底的汉江水,是幸福生活的美好象征。放眼如今的天汉大地,一江碧水奔腾北上,风光旖旎,幸福和谐。在这里,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的故事将永远续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