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我市多向发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2025年01月18日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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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弋戈
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司法理念、工作格局、解纷机制、方式方法4个维度综合发力、系统施治,创新构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的“汉中模式”,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2024年以来,新收一审民事行政案件数同比下降9.33%,诉前调解成功案件2.5万件,成功分流率为52.91%,位列全省第一。全市法院调解率、服判息诉率、审限内结案率等指标均居全省前列。
打造“汉风息讼”治理文化,树牢源头预防化解理念
双胞胎兄弟高考取得可喜成绩即将梦圆大学,亲属间却产生了矛盾……2024年8月初,南郑法院民一庭积极回应基层解纷需求,前往梁山镇某村对接诉源治理,指导基层调委会工作,与梁山镇司法所联动调处一起家事纠纷。矛盾化解后,家事审判团队还针对常见的家事纠纷、妇女儿童及老年人权益保护等问题展开法治宣传,通过“以案讲法”对法律适用和调解技巧进行指导和交流,提升基层干部的法律水平和调解能力。
这是我市充分挖掘汉中地域法文化底蕴,传承和弘扬汉文化中“和为贵”“息讼止纷”思想,借鉴汉代“乡亭调解”的方式,积极打造“汉风息讼”治理文化的一个缩影。
全市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注重运用司法裁判、典型案例的规则引领、价值导向功能,选取典型案件巡回审判、以案讲法,促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全市参与镇村矛盾纠纷源头化解18326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诉讼增量,按照“一个纠纷一次解决”的理念,做优诉前多元化解、做实诉中定分止争、做足诉后服判息诉,强化立案登记、调解撤诉、释法明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有效避免一案结、多案生。
扩大共建共治“朋友圈”,健全多元预防化解机制
建立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才能进一步凝聚共识、整合资源、多方联动。
——建立联调化解机制。全市法院与120余家行政机关、行业组织、人民团体联合建立涵盖金融、物业、医疗、住房等多领域的矛盾纠纷联调化解工作机制,“总对总”成功调解化解案件2479件,进一步扩大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朋友圈”,推动各部门各行业领域种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责任田”。
——深化诉调对接机制。我市建立“双向互引”机制,将法官、法官助理、人民陪审员引入到辖区调解委员会指导调解,将网格员、调解员引入法庭参与调解,邀请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深化“特邀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实现特邀调解全域覆盖。今年以来,全市基层治理单位调解化解成功案件7648件,其中司法确认案件3792件,同比上升53.21%。
——建立基层“两庭”机制。全市共设立镇(街道)法务庭159个、村(社区)微法庭2045个,通过调解案件、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等方式达到纠纷化解和法制宣传的良好效果。在基层组织设立“法务庭”“微法庭”,推动法院解纷力量下沉一线,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米”,“两庭”已成为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载体和群众家门口的司法服务平台。
紧扣关键环节,创新全程预防化解方法
城固县一家本地纺织企业因生产资金不足,分批次向143名公司职工借款1800余万元,投资建设锭纺纱项目,后因大环境原因,企业经营出现困难,无力偿还借款,职企矛盾逐步加剧。城固县人民法院、城固县司法局、博望街道办事处共同组织召开诉前调解会议,及时指派调解员引导职工通过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多次组织员工代表与企业相关领导座谈协商,逐一达成调解协议。城固法院还主动前移诉讼服务,在村委会设置临时办公场所,为143名当事人就近提供司法确认服务。
将矛盾纠纷防患于“未发”之态,消弭于“未讼”之机,化解于“将讼”之时,息诉于“已讼”之间,我市紧扣诉讼源头、前端、中端、末端4个关键环节,创新运用“四种时态”工作法。
矛盾纠纷未发时,我市创新普法方式,灵活运用“院坝法庭”“田间法庭”、“公平正义在身边”法治宣传基层行等活动,指导开展“无讼、无访村(社区)”创建活动,为群众释法明理,答疑解惑;针对全市易发多发纠纷类案,组织编印类案治理指南和《企业经营常见法律风险宣传手册》,引导广大群众和企业自觉防范风险、源头预防化解纠纷。坚持“基层矛盾基层解”,建立村(社区)特邀调解员库、基层法官联系点,充分发挥镇村干部、“五老乡贤”、调解能手、“法律明白人”等调解资源,形成“村(社区)——镇(街道)——法庭”三级解纷体系,实现纠纷及时发现、及早介入、主动调解。同时,全面把好诉讼、执行、信访关口,切实防止衍生案件产生;推行小额诉讼程序和支付令督促程序,推动矛盾纠纷在一审程序实质性化解;加大调解撤诉、释法明理工作力度,提升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认同度。此外,深入分析多发易发矛盾纠纷产生、演变、激化的特点规律和深层次原因,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重大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矛盾纠纷风险提示函232份,发送司法建议234件,反馈率达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