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探索“党建+”模式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5年01月23日 党建·理论 文章字数:1399 文章浏览数:

  本报讯 (通讯员 裴明周 杨艳霞)近年来,略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立“抓党建不离中心工作、抓人大工作不离党建”理念,突出机关党建的引领保障作用。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第一要务”,把党建牢牢嵌入人大工作之中,做到人大工作开展到哪里、党建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积极探索“党建+”模式推动人大工作开展,以人大工作成效检验党建质效,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源头活水。
  推进“党建+重大事项决定”融合。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依法作出《关于加快徐家坪乡村振兴楷模建设的决议》《关于常态化开展城市建设综合整治工作的决议》《关于加快推动天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议》,推动乡村振兴先行区建设、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全县天麻产业发展,社会反响良好。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谋划,编制《县镇人大工作法律依据及权责清单》,供县、镇(街道)人大工作人员及县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等学习使用。《权责清单》共梳理出县、镇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席团)权责91项,明确了权力运行的法律依据、方法步骤、时限要求与具体边界,厘清了各个节点的内在联系,使人大权力的运行进一步明晰化、规范化、便捷化,推进县、镇(街道)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推进“党建+监督”融合。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精选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天麻产业、科技创新、城市建设管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应急管理等监督议题,开展视察、调研、审议、督办、反馈,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盯党委关注、群众期盼的重点事项,开展安全生产法、中小企业促进法、教育法、湿地保护法、汉中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2023年,县政府在起草《略阳县物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时,县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主动向对口联系部门县住建局询问了解,对形成的文件初稿充分与法工委商讨,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并对后期的文件论证全程监督,最终促进文件一次性成型送审并备案审查。在全省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上,略阳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法作了大会交流。
  推进“党建+人事任免”融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依法规范开展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去年以来选举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5人,免去职务46人。县人大党组高度重视履职承诺评议工作,先后3次修订完善履职承诺评议办法,增加了关于评议结果运用的章节,确定实行“履职承诺三公开制度”,年初公开承诺事项,半年后跟踪工作进展,年底公开完成情况并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评议,从而把人大依法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同时,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实现监督人和监督事的有机结合,增强了监督实效。《略阳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履职承诺评议制度》入选2023年度全市人大创新工作案例,受到市人大表彰。
  推进“党建+代表工作”融合。搭建为民履职平台,依托镇村代表联络站主动探索党建引领代表履职新模式,大力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引领群众有序参与,更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建立“人大代表活动日”制度,组织代表在活动日“进站”履职,充分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监督促进和表率示范作用。深化“三个年”活动,在各级人大代表中扎实开展“四带头四争当”主题实践活动,健全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办法,激励代表履职尽责,同时促进了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围绕全县转型发展、乡村振兴献计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