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连续五次获全省行政立法先进单位称号

2025年02月12日 法治 文章字数:810 文章浏览数:

  本报讯(通讯员 唐军)2024年以来,市司法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水平法治供给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近日,该局获省司法厅表彰为2024年度全省行政立法工作先进单位,这也是该局连续第五次获此殊荣。
  高度重视,强化行政立法组织领导。该局党组高度重视年度立法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把牢行政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构建了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牵头、职能科室承办、涉关科室配合、专家顾问参与、起草单位协同、基层单位联动的行政立法工作格局。
  完善制度,持续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启动《汉中市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修改工作,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相关条文,将立法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内容确立为地方立法工作刚性约束,将不予立项的负面清单、工作职责、公平竞争审查、风险评估、审查程序与标准等最新要求,全面纳入立法工作全流程,使立法要求与工作创新通过法定程序确立为工作规范。
  开门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立法计划编制、草案起草、审查等环节通过“两微一端”、书面函件等方式向机关单位、民主党派、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基层立法联系点公开征集意见建议,持续搭建各方参与立法工作的交流平台。先后征集《汉中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条例(草案)》《汉中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草案)》立法建议120余条,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求48件,提出立法建议66条,组织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会审5次。
  强基固本,提升立法队伍业务素养。通过专题讲座、业务辅导、同堂学习等方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工作规程》等立法领域的新规范、新要求纳入学习研讨范围,持续打造重学习、善研究、会运用的高素质行政立法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