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企业家精神 赋能汉中民营经济发展

2025年04月03日 党建·理论 文章字数:1477 文章浏览数:

张青 刘武


  2025年2月17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京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强调,企业是经营主体,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是第一位的,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要满怀创业和报国激情,不断提升理想境界,厚植家国情怀,专心致志做强做优做大企业,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中国式现代化的促进者。
  在当前的国际背景和经济形势下,民营企业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经济增长、促进就业创业、增进国家税收、改善民生福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要场合谈及并阐述企业家精神的重要内涵和意义。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企业家精神在企业文化构建中居于核心地位,是企业发展的灵魂,它内在地增强着民营企业的活力、创造力,引导民营企业关注社会责任、员工福祉,有利于民营企业在多变的市场环境和风险挑战中站稳脚跟。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弘扬好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应做到“三个相统一”。
  第一,家国情怀与国际视野相统一。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与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行相伴而生,改革开放以来的40多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始终支持、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努力为其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民营企业家要树立家国情怀,将企业的发展置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整体框架下“富而思源”,努力实现企业发展与国家发展的良性互动,并转化为一种高尚精神的感召力。民营企业家的“家国情怀”并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它与放眼世界的国际格局具有内在一致性,因为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稳定与繁荣也离不开中国。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党的领导、国家的支持,民营企业家要胸怀报国志,一心谋发展,不断提高企业质效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第二,传统儒商精神与现代创新意识相统一。在中国传统商业发展史上,历来倡树以“义利合一”为核心的儒商精神,推崇企业家在经营治理企业的过程中既要关注实际经济收益,又要兼顾润泽他人的社会责任,以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完美结合,从而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在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背景下,传统儒商精神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具有历久弥新的时代价值意蕴,需要融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历史方位下的数智创新、新质生产力等元素,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传承儒商文化的精神基因,激活它在新时代的精神活力。
  第三,道德修养与法治意识相统一。市场经济既是法治经济,也是道德经济。企业家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行为者,他们的价值取向决定着他们的行为取向。价值取向的外在表现为企业家的道德修养境界和法治意识层次,诚实守信的道德涵养、遵纪守法的法治意识,可以指导企业家形成规范合理的市场经济行为,保障自己经营的企业顺势而为。目前的经济形势下,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将公有制经济的稳定性和非公有制经济的灵活性有机结合,与之相适应,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需要企业家本人具有道德修养和法治意识相统一的内在素质,从而赋能市场经济规范有序发展。
  市委六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汉中新篇章。大力弘扬家国情怀与国际视野相统一、传统儒商精神与现代创新意识相统一、道德修养与法治意识相统一的企业家精神,将提升企业家的理想境界,增强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助力汉中民营经济发展行稳致远。

(作者单位:陕西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