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褒城镇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2025年04月08日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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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任姣)“前阵子我和邻居因为宅基地界限起了争执,镇上矛盾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一趟趟地跑,又是查资料,又是给我们讲道理、讲法律……现在我们两家和好如初了。”近日,勉县褒城镇干部在跟踪回访一起矛盾纠纷事件当事人时,村民李大爷激动地说道。褒城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创新工作法,扎实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烦心事。去年以来,排查矛盾纠纷45起,化解率100%,不断提升基层治理工作水平。
该镇以镇党委为核心,构建矛盾纠纷化解组织网络,成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村(社区)成立调解委员会,村民小组设网格员,负责发现并上报矛盾隐患。健全组织网络,实现基层矛盾化解工作全覆盖,截至目前,全镇划分55个一级网格、305个二级网格。搭建信息网络,线上线下收集信息,网格员定期走访入户,倾听群众诉求,收集矛盾纠纷线索,线上开通电子邮箱,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做到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完善调解网络,建成“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平台,整合司法、公安、民政等业务口资源,组织包村组共同参与,多元化调解。此外,积极引入社会力量,邀请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参与调解工作,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专业支持。
定期排查,镇、村、组三级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梳理,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潜在的矛盾纠纷隐患,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领导包抓,对于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包抓,负责组织协调相关站办和人员,制定解决方案,跟踪督促落实,积极协调各方,推动矛盾纠纷彻底解决;跟踪回访,在矛盾纠纷调解结束后,对当事人进行跟踪回访,了解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以及当事人对调解结果的满意度,及时发现并解决调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巩固调解成果,防止矛盾纠纷反弹。
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邀请律师进行授课,通过案例分析、模拟调解等方式,让干部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调解能力;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普法宣讲会、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法律咨询点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升群众法治意识,目前开展普法宣讲11场,受众600余人次;激发群众自治活力,在村民小组中培育“乡贤调解队”等群众自治组织,吸纳退休干部、老党员、致富能手等乡贤力量参与调解。今年以来,群众自治组织累计化解邻里纠纷3起,真正实现“身边人解身边事”。
该镇以镇党委为核心,构建矛盾纠纷化解组织网络,成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村(社区)成立调解委员会,村民小组设网格员,负责发现并上报矛盾隐患。健全组织网络,实现基层矛盾化解工作全覆盖,截至目前,全镇划分55个一级网格、305个二级网格。搭建信息网络,线上线下收集信息,网格员定期走访入户,倾听群众诉求,收集矛盾纠纷线索,线上开通电子邮箱,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做到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完善调解网络,建成“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平台,整合司法、公安、民政等业务口资源,组织包村组共同参与,多元化调解。此外,积极引入社会力量,邀请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参与调解工作,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专业支持。
定期排查,镇、村、组三级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梳理,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潜在的矛盾纠纷隐患,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领导包抓,对于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包抓,负责组织协调相关站办和人员,制定解决方案,跟踪督促落实,积极协调各方,推动矛盾纠纷彻底解决;跟踪回访,在矛盾纠纷调解结束后,对当事人进行跟踪回访,了解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以及当事人对调解结果的满意度,及时发现并解决调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巩固调解成果,防止矛盾纠纷反弹。
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邀请律师进行授课,通过案例分析、模拟调解等方式,让干部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调解能力;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普法宣讲会、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法律咨询点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升群众法治意识,目前开展普法宣讲11场,受众600余人次;激发群众自治活力,在村民小组中培育“乡贤调解队”等群众自治组织,吸纳退休干部、老党员、致富能手等乡贤力量参与调解。今年以来,群众自治组织累计化解邻里纠纷3起,真正实现“身边人解身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