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5年04月16日 综合·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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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三台县亿纳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物权保护以及侵权责任等相关法律规定,现正式通知所有位于:南郑县大河坎镇店子街社区汉城商业街A栋A组转角1层101铺、A栋A组转角1层102铺、A栋A组1层101铺、A栋B组1层101铺、B栋B组1层101铺、B栋B组1层102铺的商业门面的责任人,请你们务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即2025年5月15日前)完成房屋的搬离工作,将房屋腾空并交付给产权所有人。
若逾期未搬离,我们将自行对该房屋进行强制清退,所有未搬离的物品均视为无主物品处理,同时我们还将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追究其占用房屋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占用费、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商事宜,请及时与产权人联系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5336213866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90110878
若逾期未搬离,我们将自行对该房屋进行强制清退,所有未搬离的物品均视为无主物品处理,同时我们还将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追究其占用房屋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占用费、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商事宜,请及时与产权人联系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5336213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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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绵阳市三台县亿纳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