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张良庙紫柏山风景名胜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2025年06月12日 综合·广告 文章字数:734 文章浏览数:
  为保障债权人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留坝县张良庙紫柏山风景名胜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自2025年6月15日起,就核实公司债务开展债权申报登记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期限:
  对我司享有权利的债权人及利益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借款合同债权人、非金融借款合同债权人、建设施工合同相关方权利人、其他各类合同相对方权利人等主体)可在从2025年6月15日至2025年8月15日期间,向我公司申报债权,逾期产生的相关责任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二、申报要求:
  以书面形式(含当面提交纸质资料、邮递材料二种)提交证明债权等权益的证明资料:
  1、借款债权人应书面说明借款债权的数额、形成的经过、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主体身份证明、借款合同、转款凭证、担保合同、生效裁判文书(如有)等债权证明材料。
  2、建设施工合同相关方权利人应书面说明签订合同的过程和工程款支付及结算的情况,并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工程签证单、验收资料、支付凭证、结算单、生效裁判文书(如有)等证明材料。
  3、上述情形以外的权利人应书面说明权利形成的经过,并提交相关主体身份证明、所签订的合同以及裁判文书(如有)等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上述事项均需要提交正式的书面申报书及相应证明材料,并准备原件核对。申报主体需签字并盖章或按手印,并承诺提交证明材料如有虚构、伪造、故意遗漏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13892640600 1502936110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至12:00,14:30至17:30
  联系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天爷庙巷三十二号
  四、重要提醒
  本次债权登记工作,公司有权对申报的有关债权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本次债权登记不代表公司对具有超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等法定情形的债权放弃抗辩权利。
  

留坝县张良庙紫柏山风景名胜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