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级法院织密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网
2025年07月02日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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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李嘉)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统筹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体系建设,创新形成以“两屏多廊多点”生态保护为中心、向职能部门联动拓展和区域流域法院协作拓展的“一中心两拓展”环境资源审判汉中模式,释放生态环境保护潜能。自2023年以来,我市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案件220件。
围绕汉江生态环境保护,汉中法院建立健全河湖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不断强化河湖环境综合治理,常态化开展河湖保护“回头看”。为助力国家公园建设,汉中中院与福建、四川等地法院成立了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与陕、川、甘三地13家中院共同签署了《环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协同保护协议》,在宁强设立大熊猫生态保护巡回审判点。
5月27日,勉县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在案发地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并邀请人大代表、村民代表等旁听审理。经查,2024年9月,被告人张某在漾家河水域设置捕鱼陷阱,非法捕捞水产品,被现场查获。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已进行生态修复的事实,勉县法院判处被告人罚金4000元,并依法没收作案工具。该案的审理,彰显我市司法+行政+社会协同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
近年来,汉中中院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先后与市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水利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合作协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等。同时,汉中中院积极拓展跨区域协作,召集汉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联席会议,推动陕、豫、鄂三省汉江沿线10家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了《汉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
此外,西乡县法院与石泉、汉阴县法院共同签署合作协议;佛坪县法院与宁陕县法院建立引汉济渭水源地区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机制,开启了汉江全流域审判协作新格局。
为筑牢汉江源头生态安全司法保护屏障,宁强县建设了汉江源司法保护基地,积极开展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活动。同时,汉中中院还与汉台区、城固县法院共同建立汉中三堰司法保护基地,全力守护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勉县法院设立了三国文化司法保护基地,守护武侯祠、武侯墓等历史文化遗迹;西乡县法院建立茶产业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护航茶产业健康发展。镇巴县法院成立巴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南郑区法院建立林业生态司法修复基地、略阳县人民法院打造汉江北源司法保护基地……全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结出的累累硕果,织密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网。
围绕汉江生态环境保护,汉中法院建立健全河湖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不断强化河湖环境综合治理,常态化开展河湖保护“回头看”。为助力国家公园建设,汉中中院与福建、四川等地法院成立了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与陕、川、甘三地13家中院共同签署了《环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协同保护协议》,在宁强设立大熊猫生态保护巡回审判点。
5月27日,勉县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在案发地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并邀请人大代表、村民代表等旁听审理。经查,2024年9月,被告人张某在漾家河水域设置捕鱼陷阱,非法捕捞水产品,被现场查获。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已进行生态修复的事实,勉县法院判处被告人罚金4000元,并依法没收作案工具。该案的审理,彰显我市司法+行政+社会协同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
近年来,汉中中院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先后与市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水利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合作协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等。同时,汉中中院积极拓展跨区域协作,召集汉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联席会议,推动陕、豫、鄂三省汉江沿线10家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了《汉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
此外,西乡县法院与石泉、汉阴县法院共同签署合作协议;佛坪县法院与宁陕县法院建立引汉济渭水源地区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机制,开启了汉江全流域审判协作新格局。
为筑牢汉江源头生态安全司法保护屏障,宁强县建设了汉江源司法保护基地,积极开展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活动。同时,汉中中院还与汉台区、城固县法院共同建立汉中三堰司法保护基地,全力守护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勉县法院设立了三国文化司法保护基地,守护武侯祠、武侯墓等历史文化遗迹;西乡县法院建立茶产业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护航茶产业健康发展。镇巴县法院成立巴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南郑区法院建立林业生态司法修复基地、略阳县人民法院打造汉江北源司法保护基地……全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结出的累累硕果,织密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