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市分公司关于严禁非法占用通信铁塔资源的严正声明
2025年07月03日 综合·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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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近期,我公司发现个别单位及个人未经我公司授权,擅自在通信铁塔设备上悬挂摄像头、电子设备等物品,严重侵害国有资产权益并危及公共安全。现严正声明如下:
一、我公司为国有大型通信基础设施运营企业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务院推动成立的国有大型通信基础设施服务企业,我公司作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支机构,负责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在汉中市境内相关业务的具体履行,依法拥有汉中境内各类通信铁塔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及管理权。
二、通信铁塔资源的使用须经我公司合法授权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使用我公司所有的通信铁塔资源(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挂载、线缆敷设、广告展示等),必须取得我公司正式书面授权。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悬挂、安装、使用行为均属违法侵权行为,我公司有权依法排除妨害,对非法设备予以强制拆除,所产生的拆除费用、资产损失及安全责任均由侵权方承担。
三、侵权责任完全自负
通信铁塔设计、建设、挂载均有严格的安全标准,使用不当易造成高空坠物、塔体风压超标等安全隐患。任何未经我公司授权的悬挂、安装、使用行为造成的一切人身损害、财产损失、通信中断等问题,其法律责任及赔偿义务均由侵权方自行承担。若因侵权行为导致铁塔结构损伤、功能损坏或公共利益受损,我公司将依法追偿全部经济损失(含直接损失、预期收益及应急处置费用),并保留追究破坏国有资产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违法行为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依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等规定,非法占用通信设施导致通信设施被破坏可能承担行政处罚甚至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等刑事犯罪。若产生此类问题,我公司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移交证据,协同司法机关从严惩处。
特此正告相关方立即停止侵权,共同维护通信安全;为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我公司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之权利。
近期,我公司发现个别单位及个人未经我公司授权,擅自在通信铁塔设备上悬挂摄像头、电子设备等物品,严重侵害国有资产权益并危及公共安全。现严正声明如下:
一、我公司为国有大型通信基础设施运营企业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务院推动成立的国有大型通信基础设施服务企业,我公司作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支机构,负责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在汉中市境内相关业务的具体履行,依法拥有汉中境内各类通信铁塔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及管理权。
二、通信铁塔资源的使用须经我公司合法授权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使用我公司所有的通信铁塔资源(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挂载、线缆敷设、广告展示等),必须取得我公司正式书面授权。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悬挂、安装、使用行为均属违法侵权行为,我公司有权依法排除妨害,对非法设备予以强制拆除,所产生的拆除费用、资产损失及安全责任均由侵权方承担。
三、侵权责任完全自负
通信铁塔设计、建设、挂载均有严格的安全标准,使用不当易造成高空坠物、塔体风压超标等安全隐患。任何未经我公司授权的悬挂、安装、使用行为造成的一切人身损害、财产损失、通信中断等问题,其法律责任及赔偿义务均由侵权方自行承担。若因侵权行为导致铁塔结构损伤、功能损坏或公共利益受损,我公司将依法追偿全部经济损失(含直接损失、预期收益及应急处置费用),并保留追究破坏国有资产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违法行为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依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等规定,非法占用通信设施导致通信设施被破坏可能承担行政处罚甚至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等刑事犯罪。若产生此类问题,我公司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移交证据,协同司法机关从严惩处。
特此正告相关方立即停止侵权,共同维护通信安全;为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我公司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之权利。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市分公司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