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民警救助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2025年07月09日 法治 文章字数:590 文章浏览数:

  本报讯(通讯员 任亚茹)近日,略阳县公安局白石沟派出所救助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猪獾重归自然。
  “喂,110吗?这里有一只小动物好像受伤了,被困在河边水泥管内,需要帮助。”6月23日下午,白石沟派出所接到一起群众求助电话。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只形似野猪的小动物,一身灰褐色皮毛,蜷缩在水泥管内一角。“当时它精神不太好,前爪扒着水泥管壁想往上爬,看起来很虚弱。”报警人张某回忆道。
  原来,张某当日在河边散步,听到奇怪的叫声,走近一看发现一只受伤的小动物,于是报警求助。
  为避免二次伤害,民警将围观群众疏散,佩戴防护手套将其转移至通风处,并联系县野保站专业人员前来检查和救治。经辨认,该小动物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猪獾,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经专业人员对猪獾状态进行评估,未见明显伤痕,便将其放归自然。
  科普小贴士
  猪獾(学名:Arctonyx collaris),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别称沙獾,山獾,是鼬科、猪獾属的哺乳动物。猪獾体型粗壮,吻鼻部裸露突出似猪拱嘴,四肢粗短,头大颈粗,耳小眼也小,尾短,其整个身体呈现黑白两色混杂,背毛黑褐色,胸、腹部两侧颜色同背色,中间为黑褐色。四肢色同腹色。尾毛长,白色。
  猪獾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08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在中国,禁止捕杀和贩卖獾猪及其制品。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