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可提取公积金用于子女教育费用

2025年07月15日 社会民生 文章字数:461 文章浏览数:
  本报讯(记者 李弋戈)7月14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解决部分家庭因生活严重困难导致的子女教育支出压力,我市出台了暖心政策:无公积金贷款和担保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子女在国内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或偿还助学贷款本息。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出台此项政策是为了缓解市民的教育压力,帮助家庭生活存在严重困难的职工家庭渡过子女教育费用的难关,把公积金账户里的钱用在关键处,直接减轻子女教育的费用负担。提取出的钱可以用于覆盖国内非义务教育阶段产生的学费支出,以及其子女已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还贷支出。本人和配偶合计提取的金额,按照“用多少,提多少”的原则,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学费金额或助学贷款还贷本息为上限,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工作人员特别提醒,想要办理该项业务的缴存职工需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关系证明,经学校、单位或所在社区认定的困难学生证明、残疾家庭证明或申请助学贷款还贷证明之一,实际学费缴纳凭证或学费缴纳通知书,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区管理部及便民服务点办理。